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杭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辅助医保管理岗位,5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未取得相应学历人员不能报考;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
6.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感、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
7.有从事医保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日。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姓名”,邮箱hzybrjk@163.com。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上传至邮箱。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进行。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笔试时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4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面试时请随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个人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的通用做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七、工资待遇
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杭州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83053;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83008。
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市医疗保障稽查支队)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