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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招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2-16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其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工业管理系。学院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际商务”和“金融学”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国际贸易与金融”中英合作办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学院两个本科专业均入选教育部“双万”计划、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同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教育部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十三五”浙江省优势专业。学院拥有浙江省级重点创新团队(文化创新类)1个、浙江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1个、浙江省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部共建“国际经济与贸易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浙江省一流本科课程9门、教育部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2门。

近年来,学院新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3项,省部级项目78项;获教育部科研优秀成果奖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省级科研、教学成果奖6项;35份研究报告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现有教职工85人,其中专任教师62人,正高级职称教师14人,副高级职称教师2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0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1人、全国会计领军(高端)人才1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浙江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员2人、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3人。截至2022年年底,有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690余人;在读硕士研究生180人(含留学生44人)、博士研究生51人(含留学生1人);本科留学生124人。

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竭诚欢迎海内外广大经管类应届博士和各类高级人才前来交流、洽谈和加盟!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经济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岗位如下:

引进层次

一级学科

专业或研究方向

领军人才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理论经济学

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学术带头人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理论经济学

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专任教师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学,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区域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财政学

理论经济学

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应聘条件

应聘基本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严谨的学风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招聘岗位

生活待遇

工作条件

应聘条件

领军人才

A类

一人一议

一人一议

达到国家级顶尖人才相当水平

B类

年薪约75-100万元,安置费300-500万元,提供周转房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启动经费等,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达到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当水平

C类

年薪约65-70万元,安置费

150-250万元,提供周转房

根据工作需要协商提供科研用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0-300万元

社科类≤50周岁;

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当水平

拔尖人才

D类

年薪约50-55万元,安置费150万元,提供周转房

科研启动经费50-100万元

社科类≤50周岁;达到省级拔尖人才相当水平

青年英才

运河

青年学者

年薪40-45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100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社科类40周岁以下;具有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

特聘

研究员

年薪27-33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80-8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社科类4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特聘

副研究员

年薪20-25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70-7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社科类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教师相当水平

青年教师

年薪18-23万元,提供购房安置费60-75万元,可按学校政策申请人才租赁房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

35周岁以下

博士后

A1型≥42.5-60万;A2型≥38.5-60万;B型≥31-60万;留校后提供60-80万元购房安置费。

由博士后流动站和合作导师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

35周岁以下

有关待遇说明:

1.年薪是指全年税前总收入(包含单位配套的社会保险部分),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奖励按照学校政策发放;

2.购房安置费按学校政策发放;

3.教师子女可入读浙江工业大学幼儿园(甲级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入读杭州市公办学校。

三、招聘程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附上证明材料),发送至经济学院邮箱chenlu@zjut.edu.cn,或通过学校线上招聘系统http://www.ehr.zjut.edu.cn投递。

2.学院及学科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综合素质、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考核;与应聘者沟通并提出聘任目标任务。

3.学校进行考察、审核,确定聘任岗位、明确聘任目标与待遇。

4.学校与聘任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报到手续。

四、联系方式

有意向者请将应聘表及相关材料发至经济学院邮箱,并请注明应聘岗位类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经济学院

邮编:310023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6-571-85290165

联系邮箱:chenlu@zj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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