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级机关北山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武林门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保俶幼儿园、浙江省级机关府苑幼儿园和浙江省级机关滨江幼儿园均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均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均位于杭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5家幼儿园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11人。
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幼儿教师岗位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且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全国幼儿教师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等奖项、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毕业生;
(3)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2.保健岗位
保健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或浙江省内各类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三类情形者按应届毕业生身份视同对待: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1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1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7月底前。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3.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保健岗位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00前登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互动空间——人事招聘”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z.jgswj.zj.gov.cn/jgsw/web-site/webManagement/login.jsp)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表(样式见附件2)及所需其他报名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报名开始及报名结束后3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
5家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和保健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两类岗位分别计划招聘总人数的3倍,否则将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者,根据我局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三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z.jgswj.zj.gov.cn/jgsw/web-site/webManagement/login.jsp),进入“我的申请”页面,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1.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方式为面试。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60人,先安排笔试(内容范围为相关专业知识),再安排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包括“现场上课”和“现场问答”。
(1)现场上课
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功底、专业理论知识及现场互动应变的能力。
(2)现场问答
主要考查语言表达、应急反应、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保健岗位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入围下一环节。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内容范围为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笔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岗位履职相关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匹配度。
(三)体检考察
幼儿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保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幼儿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保健岗位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1.统筹招聘、定岗。5家幼儿园联合招聘的幼儿教师岗位和保健岗位招聘条件相同,招聘过程实行统筹处理(含人数统计、成绩排序、人员递补等)。应聘者报名时填报的意向单位供定岗时参考,在征求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定岗。
2.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jgswj.zj.gov.cn/ ,“通知公告”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srlsbt.zj.gov.cn,事业公开招聘)。
招录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报考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5010(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四)业务咨询电话:13867446625(钱老师) 0571-870526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7052608;0571-87052107。
附件:
1.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2023年招聘计划表.xlsx
2.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xls(一)
2023年3月23日